賽事活動應急預案
發表時間:2025-05-16賽事活動應急預案。
賽事活動應急預案 篇1
為了xxxx中學學生籃球比賽順利開展,防止事故產生,有效下降和掌握事故的危害,依照學?;@球組委會對工作的要求,學校引導對此項賽事平安高度重視,本著“平安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為了快速有效地處置賽事期間可能產生的各類突發事件,最大限度地下降損害程度,包管寬大師生的切身好處和學校的平安與穩定,確保比賽的正常順利開展,特制定本預案:
一.平安應急引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體育教師、各班班主任。;
校醫:
二.工作原則
(一)重在預防,依法處置。
(二)發明問題,即時上報。
(三)統一指揮,整體聯動。
(四)快速反應,有效掌握。
三.學校注意事項:
1、確保場地平整,比賽正常開端。
2、實時調控比賽進行的情況,實時上報。
3、比賽中意外情況的進入緊迫處理程序。
四.事故預防預案:
(一)事故預防:
1、賽前對全體參賽隊員及平安應急小組成員進行平安教導,認真學習本預案,每小我都要明白職責,熟悉步調,做到心中有數。
2、比賽時,比賽隊員必須屈服裁判的判決和指揮,對比賽成績有異議的.,必須在賽后以書面形式向本次比賽組委會提出,不得私自找裁判判決,更不允許尋釁滋事、無理取鬧和滋惹是非。
3、介入比賽的球隊在比賽場上和場下都要友好相處,不得因不合或其他抵觸產生糾分,制止與比賽無關人員介入抵觸膠葛,不然交相關部分嚴肅處理。
(二)突發事件處置措施:
所有平安應急小組成員在比賽期間保持通訊疏通,隨時準備處理可能產生的事故。
賽事活動應急預案 篇2
為切實做好我校師生在運動會期間的安全管理工作,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重大安全事故,保證運動會順利進行,保證學生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安全預案。
一、組織機構
領導小組:xx
領隊:xx帶隊
教練:xx
二、安全工作的基本要求
1、各位教練員要精心組織,嚴格把關。
對所有參賽學生的身體健康狀況,要進行全面細致的了解,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對目前身體狀況不適宜做劇烈運動的學生,其原有競技運動成績再好也不準參賽。學生視自身身體情況可終止自身的比賽,任何人不得阻攔。帶隊教師應密切關注本校運動員身體情況,發現學生身體出現異常,可強制其停止比賽。對因盲目追求運動成績而故意隱瞞參賽隊員身體問題,出現意外的,要追究教練員等有關人員的責任。
2、要全方位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要求各教練員在運動會前運動員進行田徑運動會安全教育。
1)要注意交通安全。運動會期間,因比賽場地距離學校較近,所有教練員和運動員步行去比賽運動場,學生回家必須乘坐有資質的正規的交通工具,進入運動場后無教師、家長陪同嚴禁學生私自出場。
2)要注意比賽安全。教練員老師要教育運動員在比賽中要聽從指揮,不違章擅自行動;教育非運動員在運動會期間,按照指定位置就座,文明觀看比賽,不得擅自離開觀看場地,嚴禁非運動員進入比賽場地觀看、接人、帶跑。嚴禁運動員將其他無關人員帶入體育場或在體育場周圍聚集。運動員在檢錄后方能進入比賽場地,認真進行準備活動,以防止運動傷害。比賽完畢立即退場,不得在場內逗留圍觀。運動員在比賽時如果對比賽成績有異議的,必須通過領隊或教練員向大會仲裁委員會明確提出,不得私自找裁判裁決,更不允許尋釁滋事。比賽結束時所有人員須服從大會指揮按秩序退場。
3)要注意食飲安全。領隊必須在有資質的正規的有營業執照和衛生許可證的飯店和超市為學生購買食品和飲料,學生不買不食三無食品。
4)要組織運動員學習并了解安全預案,學習并掌握集體活動安全事故發生時的預警信號、預防和自救知識以及運動安全自我防護知識,并教育運動員在比賽中要聽從指揮,不違章操作。賽前,帶隊教練要帶領運動員了解場地和疏散路線圖。
3、要切實加強安全保衛工作。
1)領導小組:
組長:
組長:
成員:
2)職責:
根據田徑比賽各項目的特點明確提出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項,包含飲食衛生等。落實運動員資格問題(必須購買保險和身體健康者,方能參賽)。制定我校制定安全預案,落實安全責任。負責處理比賽過程中出現的意外傷害事故。傷害發生后,及時把情況向市教育局匯報。
三、急救處理預案
1、往返途中:
安排人員負責安全工作,要切實加強參賽學生在往返途中的安全教育,禁止使用“三無”車輛。要保證學生安全到場參賽、安全返校和安全回家。要教育學生安全乘車,頭手不要伸出窗外,不要在車內打鬧等。車輛或人員一旦發生事故或傷害,帶隊領導要及時撥打“122”或“120”急救電話,馬上采取急救措施。并盡快將情況向學校領導和市教育局匯報,啟動相關預案,及時進行處置。
2、比賽中:
賽前必須認真組織運動員做好準備活動,教育學生在比賽中必須服從裁判、尊重裁判、尊重對手、尊重觀眾,要認真貫徹“友誼第一,比賽第二”的方針,比賽開始時不要橫穿跑道、不要在運動場內亂跑,更不要越過投擲區的.安全線,必須加強自我保護意識。運動員如果身體狀況出現嚴重不適時,請不要勉強堅持比賽,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傷害。教練員要嚴格管理好自身的運動員,教育學生場上、場下都是朋友,重在技術的交流與提升,要正確看待名次與成績、正確看待失敗與勝利,要加強學生的心理疏導。比賽中一旦發生意外傷害,要把受傷學生馬上送綿竹中學醫務室或醫院救治。特別嚴重的要撥打“120”急救電話,請醫院到現場急救。并通知相關學校主要領導和學生家長。
賽事活動應急預案 篇3
為確保學校體育場所館舉行大型活動過程中的各類突發事件能夠及時、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處理,保障學校及全體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和身心健康,維護校園秩序穩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本預案所指的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在校師生生命財產和身心健康的火災、地震以及人為的破壞等重大安全事件。
一、組織領導:
1、成立體育場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社會人員在?;顒悠陂g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學校領導、體育系領導等組成。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主要職責:
(1)指揮有關人員立即到達規定崗位,采取相應的應對措施。
(2)安排有關管理人員、工作人員開展相應的搶險排危或者實施求救工作。
(3)及時對參加活動人員進行疏散,并根據事件性質,報請上級部門迅速依法采取緊急措施。
(4)根據需要對事件現場采取控制措施。
(5)對本校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程序進行督查指導。
2、現場指揮小組:
總指揮:宋貴盛
副總指揮:
成員:所有學生干部、各班消防員安全員
指揮一組組長:郝綱(負責體育場館中心1區和2區從1號出口撤離)
指揮二組組長:范立(負責體育場館中心3區從2號出口撤離,4區從3號出口撤離)
指揮三組組長:閆加勰(負責體育場館中心5區從4號出口撤離,6區從5號出口撤離)
3、突發事件發生后,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根據“生命第一”的`原則,決定是否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在第一時間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4、學校各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相關工作,切實履行各自職責。
5、學校內任何部門和個人都應當服從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為處理突發事件作出的決定和命令。
二、體育館基本情況:
體育場館出口5處,大型活動可容納2000人。大型活動使用體育館,必須提前向辦公室提出申請,經學校黨委會批準后方可使用。
三、監測與報告
1、開展突發事件巡視監測。任何人員都有巡視監測學校突發事件的責任,領導小組成員、活動管理人員、學校門衛等一旦發現事件或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的苗頭,及時向領導匯報。
2、建立信息報告制度。突發事件發生或有可能發生突發事件的信息,采用逐級匯報制度,事件第一發現人應及時向領導小組匯報,在第一時間向學校主管部門匯報,并隨時保持密切聯系。
3、嚴格執行學校重大事件報告程序。對于各類突發事件,應迅速判斷事件性質,根據事件性質,及時向政府各救治排險機構求救,并向相關的部門、上級主管部門逐級匯報。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對事故可能影響善后處理的現場、證件證物等要進行保護。
4、突發事件向外發布情況,需要經突發事件處理領導小組同意,在確定性質的基礎上以集體形式發布,不得主觀臆測、夸大其詞,或者須經上級有關部門鑒定核實后作出決定。任何人員都不得瞞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
四、應急調查與救治
1、突發事件發生后,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及有關部門,負責組織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處理。通過對突發事件調查、現場勘驗,采取控制措施等,對危害程度做出評估。
2、突發事件發生后,在進行事件調查和現場處理的同時,學校應當立即將突發事件所致的傷亡病人送向就近醫院,對無法判斷傷情的傷病員,應及時報警求救求援。
3、突發事件發生后,學校保衛部門應立即保護現場、采取疏散、隔離等措施,加強居民管理,并做好居民思想政治工作,確保居民心態和情緒穩定。
4、突發事件發生后,根據事件性質,應及時與涉及事件的學生家長聯系,在適當條件下,告知事件原因、處理結果進行救治。
五、應急預防措施
1、火災
發現火災均應及時報警,迅速向學校領導匯報。發生在活動場所的火災,活動必須立即停止,并對人員進行安全轉移或疏散。如果有傷員,及時搶救。涉火人員必須提交火災原因的書面報告。
(1)發生火災,應立即撥打“119”報警。同時采取自救措施,轉移物品,打開消防通道,疏散人員,切斷電源。
(2)一般火災(火勢較小、火勢發展慢、損失小、靠學校自己力量可以撲滅)應立即組織自行撲火,事后將火災發生時間、地點、情況、撲火經過、采取的滅火方式和起火原因與后果等以書面形式報學校領導小組。
2、地震
發生自然災害地震時,必須以生命第一,停止活動,及時作出安排,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對可預見性自然災害,應在未發生災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平時組織對參加體育活動的學生利用班會進行預防自然災害、環保教育和自護自救教育等。
3、踩踏事件
安全事故發生后必須及時報告。具體為:師生發現有學生受傷,打電話、口頭向學校行政值周報告,再由行政值周逐級報告;發現較嚴重事故,應立即向領導小組(組長)報告,由領導小組向上級教育部門及當地政府報告,同時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在事故處理中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定時報告制度。立即向就近醫療機構發出醫療求援,并撥打“120”醫療搶救電話。要及時果斷將受傷人員送到醫院搶救。主動向醫療人員報告發病情況,做好秩序維護等工作。領導小組摸清情況,徹查事故原因,并建立相關名冊,及時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系。做好學生家長思想安撫,防止過激行為發生。設立家校聯絡處,及時解答家長提出的問題,力所能及地為家長做好服務工作。妥善處理相關問題,確保問題的解決。
4、治安報警電話110、火警電話119、急救中心電話120。
六、安全防護
(1)危險目標與危險區
大型活動中突發公共事件時,現場指揮機構要在第一時間內快速反應,準確判斷事件性質,確定危險目標和區域,劃分危險區和安全區,迅速設立隔離區(帶),部署和實施應急保障方案,采取果斷安全措施,對在危險區域的人員及重要物資進行緊急施救。
(2)人身安全
大型體活動中突發公共事件,首先要保證學生的人身安全。疏散現場群眾要按照預案規定的安全方式、方法、路線進行,要有專人指揮和引導,積極維護和保障現場秩序。對身處危險區域的人員須采取緊急救援措施,實施救援的同時要注意掌握現場人員情況、及時清點人數,防止遺誤。
(3)應急人員安全
按照應急預案任務分工,應急工作人員進入和離開事件現場要嚴格遵守安全規定和應急處置程序,服從現場指揮調動,有組織、有秩序地開展工作,避免或減少應急工作人員出現傷亡事故。在有火災、爆炸或毒害性危險的現場環境區域,須有安全保障措施,應急工作人員防護裝備和器材應達到防火、防爆、防毒、防化安全要求。
(4)應急結束
突發公共事件的現場應急救援工作完成或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后,應急處置隊伍撤離現場。
七、后期處理
1、善后處理
根據事件特點確定善后工作程序,成立善后工作小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結束,善后工作小組專職處理人員安置與補償、污染物的清理、應急人員和受災人員保險理賠等善后工作事項。
2、調查與評估
在突發公共事件結束的同時,事發單位要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申請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組織調查,對事件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形成書面報告報上級領導機關。
3、總結報告
體育館應在應急工作結束后綜合各方面的情況形成總結報告,全面查清事件起因,認真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建議。
賽事活動應急預案 篇4
宣恩縣第xx屆水上運動會擬定于20xx年8月13日至16日在貢水河道舉行。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理活動期間各類突發事件,提高快速反應和應變能力,建立健全活動突發事件應急機制,確保運動員、裁判員、教練員、相關工作人員及觀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保證本次活動安全、順利舉行,特制訂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及要求
(一)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本著保證人員不受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被別人傷害的原則,在賽場布置、比賽活動期間,對賽場的位置、面積、可容納人數、入口、應急通道、器材裝備等區域,進行詳細實地勘察,并明確工作人員及相關工作職責。
(二)居安思危,充分準備。不因為本次活動有大量工作人員而麻痹大意,水火無情,任何一次小的失誤,都將造成巨大的后果。要求對賽事保衛工作責任到人,明確崗位職責,實行定人、定位、定崗、定責四定原則。做到人員到位、工作到位、責任到位,確保賽場重點安全措施到位。
(三)快速反應,協調應對。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工作人員在積極補救的`同時,積極向裁判長匯報,并由裁判長匯報給活動組委會,活動組委會協調相關單位安照各自職責,迅速應對。
二、預案啟動條件
(一)比賽期間,賽場內運動員、裁判員、教練員、相關工作人員及觀眾發生溺水或中暑事件。
(二)遭遇惡劣天氣,導致比賽需要停止或推遲。
(三)賽場發生流氓斗毆或尋釁滋事。
(四)有人圍攻裁判、運動員或相關工作人員。
(五)其他有關影響比賽順利進行的情況。
三、預案啟動程序
發生突發事件時,區域負責人及時向裁判長報告,然后由裁判長第一時間報告到賽事組委會,由賽事組委會領導決定啟動本應急預案。
四、指揮機構
預案啟動后,成立臨時指揮部,并設立場地器材保護組、醫療救護組、處置突發事件應急組。
(一)場地器材保護組
組長:謝xx——縣文體新廣局局長。
副組長:康xx——縣文體新廣局副局長。
成員:黃xx、徐x、其他賽場工作人員及裁判。
職責:負責賽場安全保衛工作,負責指揮、引導人員入場和退場工作,維護現場秩序。組織運動員、裁判員、教練員、相關工作人員的轉移疏散,確保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確保比賽器材安全和保管,防止被盜、丟失和損壞。
(二)醫療救護組
組長:潘xx——縣衛計局局長。
副組長:孟xx——縣衛計局副局長。
成員:縣人民醫院或縣民族醫院醫生2名。
職責:做好賽場運動員、裁判員及工作人員溺水、中暑及其他傷害的急救工作。
(三)處置突發事件應急組
組長:陳xx——縣公安局政委。
副組長:譚xx——縣城管局局長、李xx——縣安監局局長。
成員:公安局治安大隊、交警大隊,以及城管局工作人員若干。
職責:如發生突發事件,應在第一時間報告指揮部,由指揮部按預案處置;協助搞好賽場及觀眾區域安全保衛工作,防止意外及恐怖事件發生,對突發事件,做到快速到位,果斷處置。
賽事活動應急預案 篇5
為提高應對突發公共事件和抵御風險的能力,及時有效處置大型體育活動中可能出現的突發公共事件,最大限度保證球員及觀眾人身安全和社會影響,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區體育局在區政府統一領導下具體負責落實應急處置工作的各項事項。
2、快速反應,科學應對。根據體育賽事和群眾體育活動突發事件的特點,建立健全相應的處置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機制,一旦出現突發事件,確保做到快速反應,科學應對。
3、系統聯動,資源整合。按照條塊結合、資源整合的要求,充分利用和有效發揮現有資源的.作用;充分依靠和利用各相關部門應急指揮機構、人員、設備、物資、信息等資源的協助作用。
二、現狀與適用范圍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大型體育活動的開展而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運動員、觀眾人身安全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適用于發生在我區大型體育賽事專項活動安全的應急預案。
三、應急處理機構
由本單位組織的大型體育活動以主要領導為應急負責人;分管領導為分管負責人,具體比賽項目的負責人為應急保衛組長。發生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負責人須向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經區人民政府負責應急工作的部門授權,被授權人啟動本級應急預案,協同有關部門做好應急保障和應急處置工作。
四、預防預警行動
1、行動
組委會認真履行應急工作職責,按照本預案工作原則和要求,督促參賽組織,落實安全預防預警和應急處置工作,配合賽區公安部門做好可能突發公共事件的各項應急準備工作。
2、行動重點
防范大規模觀眾騷亂,防范人員踩踏傷亡、防范爆炸、防范火災、大型體育賽事預防與應急工作的重點。
3、場所設施
大型體育賽事活動的場地、通道、設施、環境必須符合國家公安、消防有關安全要求,保障人員緊急疏散和搶險、救援工作的應急需要。
4、協調運行
根據大型體育賽事活動可能發生突發公共事件的性質及特點,組委會組織協調有關方面認真研究制定有針對性的應急處置工作預案,對各項應急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保障應急組織人員到位、措施有力、救援物資充足。
五、指揮和控制
1、統一指揮
大型體育比賽活動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指揮與控制工作要堅持集中領導、統一指揮的原則,認真執行報告、和預案確定的決策程序,各級組織機構工作任務要明確,每個環節要有確定的負責人,現場指揮工作要扁平化,減少環節,指令準確無誤,組織行動迅速,各方配合協調,應急處置急而不亂、快而有序。
2、現場指揮
大型體育賽事活動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的現場指揮要以屬地化為主,區人民政府授權有關部門具體負責組織實施。
3、群眾人身安全
處置大型體育賽事活動中突發公共事件,首先要保證群眾的人身安全。疏散現場群眾要按照規定的安全方式、方法、路線進行,并有專人指揮和引導,積極維護和保障現場秩序。對身處危險區域的人員須采取緊急救援措施,實施救援的同時要注意掌握現場人員情況、及時清點人數,防止遺誤。
4、應急人員安全
按照應急預案任務分工,應急工作人員進入和離開事件現場要嚴格遵守安全規定和應急處置程序,服從現場指揮調動,有組織、有秩序地開展工作,避免或減少應急工作人員出現傷亡事故。
六、
組委會應在應急工作結束后綜合各方面的情況形成總結報告,教訓,提出改進建議。
賽事活動應急預案 篇6
1.1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及時處置本區人群密集公共場所突發事故,提高人群密集公共場所突發事故應急處置能力,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編制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市處置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應急預案》和《市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
1.3事故分級
1.3.1根據《市處置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應急預案》,按照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的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將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1)Ⅰ級(特別重大)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
造成下列情況之一的,為Ⅰ級(特別重大)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
①死亡10人以上(含本數,下同);
②死亡、重傷20人以上;
③重傷20人以上;
④直接財產損失100萬元以上。
(2)Ⅱ級(重大)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
造成下列情況之一的,為Ⅱ級(重大)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
①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
②死亡、重傷10人以上,20人以下;
③重傷10人以上、20人以下;
④直接財產損失3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
(3)Ⅲ級(較大)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
造成下列情況之一的,為Ⅲ級(較大)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
①死亡1-2人;
②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
③直接財產損失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
(4)Ⅳ級(一般)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
造成下列情況之一的,為Ⅳ級(一般)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
①重傷1-2人;
②輕傷10人以下;
③直接財產損失10萬元以下。
1.3.2根據《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對涉外、敏感、可能惡化的事件,應加強情況報告并提高響應等級。
1.4適用范圍
1.4.1本預案適用于在本區體育場(館)、公園、會場、商場、展覽館廣場、公共道路等公共場所舉辦人數超過1000人(含)的下列活動(影劇院、音樂廳內日常演出及專業展覽館正常展覽活動除外),發生擁擠、踩踏等突發事故的應急處置:
(1)、民間競技等群眾性體育活動;
(2)演唱會、音樂會、大型文藝演出等文藝活動;
(3)產品展覽、商品展銷等商貿活動;
(4)游園、燈會、廟會、花會等民間傳統活動;
(5)慶祝、慶典以及商業宣傳、促銷活動;
(6)大型商場開業、歌星、名人與觀眾見面、簽名售書等活動;
(7)其他大型群眾性活動。
1.4.2本區上述場所舉辦人數在1000人以下的活動,發生擁擠、踩踏等突發事故時,參照本預案有關響應措施處置。
1.5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健全機制,統一領導、分級處置,快速反應、分工協作,平戰結合、常備不懈。
2組織體系
2.1領導機構
《市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明確,本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由區委、區政府統一領導;區政府是本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領導機構;區應急委決定和部署本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其日常事務由區應急辦負責。
2.2應急聯動機構
區應急聯動中心設在市公安局分局(以下簡稱“區公安分局”),作為本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聯動先期處置的職能機構和指揮平臺,履行應急聯動處置較大和一般突發公共事件、組織聯動單位對特大或重大突發公共事件進行先期處置等職責。各聯動單位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聯動先期處置工作。
2.3應急指揮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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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區應急處置指揮部
一旦發生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區政府根據區公安分局的建議和應急處置需要,視情成立區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以下簡稱“區應急處置指揮部”),對本區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應急處置實施統一指揮。區應急處置指揮部指揮長由區領導確定,其成員由相關單位分管領導組成,開設位置根據應急處置需要確定。應急行動結束,在報請區政府批準后,區應急處置指揮部解散,轉入常態管理。
2.3.2相關成員單位及職責
(略)
2.3.3現場指揮部
根據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的發展態勢和處置需要,區政府負責成立現場指揮部?,F場指揮部在區應急處置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具體組織實施現場應急處置。
2.4專家機構
區公安分局負責組建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專家組,并與其他專家機構建立聯絡機制。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發生后,從專家組中確定相關專家,負責提供應對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的決策咨詢建議和技術支持。
3預警預防機制
3.1活動管理
3.1.1大型活動的主辦、承辦單位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申報,并周密制定活動應急預案或安全管理方案,報批準舉辦活動的政府部門審定。同時,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防止發生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
3.1.2市公安局、區公安分局負責大型活動安全保衛方案的審批,監督、指導活動主辦、承辦單位落實各項安全保衛措施。
3.2現場監控
區公安分局、區旅游局、區文化局、區體育局和各街道、鎮及有關職能部門要加強對轄區或職責范圍內大型活動現場的監控,及時發現和消除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隱患。
3.3信息監測
3.3.1完善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信息共享機制,加強信息監測。搞好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信息的收集、綜合分析和評估,提高信息的'準確性和時效性。
3.3.2根據人群密集公共場所突發事故的特征、預防和處置要求,建立預警預防制度。區應急聯動中心及有關部門要加強相關信息的匯總、收集和研判,及時做出預警。
3.4預警級別與
3.4.1按照市公安局規定,根據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的發生性質、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響范圍,本區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預警級別分為四級: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重)和Ⅳ級(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3.4.2預警信息
區公安分局根據本預案,明確預警的工作要求、程序、部門,落實預警的監督管理措施,并按權限適時預警信息。信息的、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區新聞媒體、信息網絡、宣傳車或其他方式進行。
3.4.3預警級別調整
預警信息部門可根據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的發展態勢和處置進展情況,視情對預警級別作出調整。
3.5預防措施
進入預警期后,區應急聯動中心、有關街道、鎮和單位可視情采取以下預防性措施:
(1)組織相關單位和人員做好處置準備,視情調集救援設備和物資;
(2)轉移、疏散或撤離受事故威脅的人員和重要財產,并妥善安置;
(3)加強現場警戒,確保通信、交通、供水、供電、供氣等公用設施的安全運行;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預防措施。
4應急處置
4.1信息報告
4.1.1大型活動現場一旦發生擁擠和踩踏,并可能引發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時,活動主辦、承辦單位及相關部門要立即通過“110”報警電話向市、區應急聯動中心報告,或以其他報警方式報告事發地街道(鎮)及有關上級部門。
4.1.2區應急聯動中心、事發地街道、鎮、活動主辦或承辦單位及有關部門在接到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報警后,要在立即組織應急處置的同時,及時掌握和匯總相關信息。一旦發生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區應急聯動中心及有關單位必須在接報后1小時內分別向區委、區政府值班室口頭報告和書面報告。特別重大事故或特殊情況,必須立即報告。
4.2先期處置
4.2.1對本區各類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活動主辦、承辦單位負有即時處置的責任,要及時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
4.2.2區應急聯動中心統一受理本區各類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報警,對報警信息實施統一指揮、分級處置。
4.2.3區應急聯動中心接警后,要立即予以核實,啟動應急聯動處置程序,向有關聯動單位指揮(值班)機構下達指令,組織、指揮、調度相關應急力量實施先期處置,迅速控制并消除危險狀態。處置過程中,區應急聯動中心負責收集、匯總事故有關信息,根據現場實際或征詢有關部門意見進行研判,確定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的等級,掌握現場動態并及時上報。
4.2.4相關聯動單位要根據區應急聯動中心指令,按照職責分工和預案要求,迅速指揮、調度本單位應急處置隊伍、專家隊伍和相關資源,密切配合,協同應對,迅速高效地處置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
4.3應急響應
4.3.1分級響應
本區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響應等級分為四級: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分別應對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
(1)Ⅰ、Ⅱ級應急響應
(略)
(2)Ⅲ、Ⅳ級應急響應
(略)
4.3.2響應等級調整
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的實際級別與響應等級密切相關,但可能有所不同,要根據實際情況確定。響應等級一般由低向高遞升,出現緊急情況和嚴重態勢時,可直接提高響應等級。當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發生在重要地段、重大節假日、重大活動和重要會議期間,其應急響應等級可視情相應提高。
4.4現場指揮
4.4.1發生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根據處置需要可開設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可在事發現場周邊適當位置開設,也可在具有圖像、語音、數據信息傳輸功能的指揮通信車輛上開設,以確?,F場指揮有力、通信順暢。在現場指揮部周邊應部署相應警力,建立專門工作標識,保證現場指揮部正常工作秩序,禁止非指揮部人員進入指揮搶險區域。
4.4.2現場指揮部由區政府、事發地街道、鎮、責任單位、有關應急部門分管領導組成。現場指揮長一般由事發地街道、鎮或區公安分局領導擔任,必要時,由區領導或區應急處置指揮部確定?,F場指揮部主要職責和任務:(略)
4.4.3參與現場處置的應急聯動單位、應急救援隊伍和其他應急力量,必須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根據相關預案和處置規程,密切配合,協同作戰,共同實施應急處置?,F場指揮部開設前,各應急救援隊伍按照應急聯動機制與部署,迅速實施搶險救援,全力控制現場態勢。
4.4.4發生涉外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時,區政府外辦、區外經委等部門要根據應急處置需要,參與區應急處置指揮部或現場指揮部工作,并負責承辦相關事項。
4.5新聞報道
(略)
4.6應急結束
4.6.1應急處置結束,或現場危險狀態消除并得到控制,視情由負責決定、或執行機構宣布解除應急狀態,轉入常態管理。
4.6.2應急處置結束后,有關責任單位、主管部門要及時將相關信息報區應急聯動中心,由區應急聯動中心匯總并按照規定報市應急聯動中心、區政府及有關部門。
5后期處置
5.1現場清理
5.1.1區公安分局在事故現場處置完畢,負責事故區域的勘察及相關工作。
5.1.2調查結束后,事故單位負責現場清理;對因事故導致建筑物倒塌、氣體泄漏、水管爆裂、斷電漏電、環境污染等,應立即通知供水、供電、供氣和環保等部門進場處置。
5.2善后工作
5.2.1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應急處置完畢后,事發地街道、鎮和區民政局等部門要迅速采取措施,組織實施救濟救助。
5.2.2公安、事發地街道、鎮等有關部門要及時調查統計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的影響范圍和受損程度,評估、核實所造成的損失情況以及開展應急處置的綜合情況,報上級部門,并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公布。
5.2.3區民政局和事發地街道、鎮要迅速做好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傷亡人員及其家屬的安撫;衛生部門要做好現場消毒和受傷人員搶救;環衛部門要組織實施泄漏污染物收集和現場清理。
5.2.4事發地街道、鎮和相關部門要搞好物資和勞務的征用補償。根據有關賠償的規定,確定賠償數額等級標準,按法定程序進行賠償。對因參與處置而傷亡的人員應給予相應的撫恤。
5.3調查與總結
5.3.1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發生后,由區公安分局、區安監局、區質監局等部門單獨或聯合組成事故調查組,迅速開展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的調查、取證和原因分析。
5.3.2對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要按照“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及時、準確地查明原因,確定責任,提出整改與防范措施,并對事故責任單位和有關責任人提出處理建議。
6應急保障
6.1信息保障
6.1.1建立本區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信息和應急救援力量信息數據庫,健全事故預警分析指數和等級標準,規范道路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信息獲取、分析、、報送格式和程序。
6.1.2區公安分局負責加強對本區大型活動舉辦場所、活動項目、道路情況等信息數據的采集、分析和維護。
6.1.3事發地街道、鎮負責本區域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處理,并按照有關規定上報。
6.2通信保障
6.2.1經請示市應急聯動中心,由市通信管理局負責組織協調各基礎電信運營企業對本區處置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提供應急通信保障,加強通信保障隊伍建設,根據通信保障與恢復工作的需要,制定相應保障方案。
6.2.2在緊急情況下,可充分利用公共廣播和電視等媒體以及手機短信等手段預警和引導信息,及時疏導現場人員。
6.3應急隊伍保障
6.3.1強化公安、消防搶險、醫療救護等專業應急隊伍應對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的協調配合,提高先期處置隊伍、后續增援隊伍的組織保障和應急處置能力。
6.3.2進一步優化和加強公安、消防、醫療、民防、市政等專業應急處置隊伍的建設。合理配置先進的裝備、器材、通信和交通工具,積極開展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應急演練。區應急聯動中心要加強指導和組織,一旦發生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保證應急聯動機制能有效運行。
6.3.3充分發揮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及志愿者隊伍等社會力量在處置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中的作用。
6.4交通運輸保障
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發生后,公安部門要及時對現場實行道路交通管制,根據需要,組織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確保區應急處置指揮部和衛生、消防、電力等搶險救護車輛快速通行。
6.5醫療衛生保障
人群密集公共場所發生事故后,衛生部門要迅速組織醫救人員對傷員進行應急救治,并根據傷勢情況,盡快轉送傷員至相關醫院開展專業救治。
6.6裝備物資保障
區經委、區發改委、各街道、鎮和有關單位根據“分級管理”的原則和應急預案明確的職責,組織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生產和供應,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負責具體實施。
6.7經費保障
人群密集公共場所事故日常管理所需的經費,列入區年度預算。應急處置所需的經費,由區財政按照有關預案和規定予以安排。
賽事活動應急預案 篇7
為在參加球足球活動和交通出行中有效的預防各類傷害事故的發生,有效應急處置參加足球聯賽中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確保事故處理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的減輕事故造成的傷害,切實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防患于未然,足球參賽運動員在活動和比賽中,特制定此預案。
1、對學生的安全教育:
(1)加強組織紀律性,一律在校集中,排隊乘車前往。
(2)禁止在乘車過程中的不安全行為
(4)注意環境衛生,不亂丟食品包裝袋,注意環境的保護。
2、注意交通安全:
租用有營運資質、車況好的車輛,認真審核駕駛員的相關情況。安全監護教師要注意清點學生人數,有序上下車,乘車時不要將頭手伸出窗外。提醒駕駛員控制車速、保持車距,杜絕車輛違章、超速行駛、急剎車等現象發生,確保行車安全。
3、進入場地的紀律
(1)到達比賽指定地點后要按照上級安排的地方,組織學生有序就坐。
(2)學生不得私自離開,上廁所要向老師打報告,注意安全與紀律。
(3)比賽結束后,清點核實人數,組織學生排好隊離開,并護送他們安全乘車返校。
4、食品安全
必須在上級指定地點就餐,飲用檢驗合格的礦泉水。
5、制定安全責任書,和家長的一封信。
6、事故發生后,立即啟動預案,做到妥善處理。
事故發生后,在場人員必須將所發生的事故情況報告領隊和現場醫護人員,做出急救措施。
7、突發事件
在訓練中或比賽場地內出現摔傷等突發事件,教練員首先要聯系現場醫務人員進行處置,處置有困難的急送就近醫院進行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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