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現場觀后感
發表時間:2025-05-28庭審現場觀后感(分享十一篇)。
看完某一作品后,相信你會有不少感想吧,為此就要認真思考觀后感如何寫了。千萬不能認為觀后感隨便應付就可以,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知識產權庭審觀后感,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庭審現場觀后感 篇1
上周五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非常有幸地觀摩了一知識產權上訴案件的審理。現發表本人以下看法及觀點。
本案上訴人浙江淘寶網絡有限公司,被上訴人中國友誼出版公司,原審被告楊海林,案由是侵犯專有出版權糾紛。原審原告中國友誼出版公司訴稱,該公司是《盜墓筆記4》的專有出版人,原審被告楊海林在淘寶網上銷售該盜版圖書的行為侵犯了原告的專有出版權,被告浙江淘寶網絡有限公司應承擔共同侵權責任。一審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楊海林銷售的《盜墓筆記4》在印刷版次、印刷質量、印刷樣式上與原告出版的圖書均不一致,應認定為盜版圖書,其非法銷售該圖書的行為構成對原告專有出版權的侵犯。被告淘寶網作為網絡服務商,為買賣雙方提供交易平臺,并不參與經營,也不是單筆交易的獲利者,盡管如此,基于權利與義務對等原則,由于被告淘寶網在經營過程中具有網站訪問量增加或樹立網站服務品牌等的獲利,在此前提下,其當然負有相應的審查義務。本案中,被告淘寶網就圖書銷售主體的資質問題應當有審查義務,但其并未采取任何措施履行此類義務,故法院認定,淘寶網在被告楊海林的侵權行為中發揮了重要的輔助作用,應當承擔共同侵權責任。法院判決二被告承擔連帶侵權責任,立即停止侵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被告浙江淘寶網絡有限公司不服,上訴至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
庭審首先詢問了上訴人、被上訴人的身份、代理權限。上訴人認為淘寶網不負有銷售主體的資質審查義務,而且現行所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都沒有規定淘寶網負有這項義務。一審法院的判決違背了法律的確定性的要求,一審法院創造性地為淘寶網規定了資質審查義務。退一步講,即使淘寶網有審查義務,也無法完成該審查義務,因為淘寶網無法通過網絡限制發布信息內容,賣家隨時都會變動,也無法限制銷售商品的范圍和價格,審查賣家的真實身份已經不易,審查賣家的資質就更難上加難。
被上訴人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第九條規定,經營增值電信業務,業務覆蓋范圍在兩個以上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須經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審查批準,取得《跨地區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業務覆蓋范圍在一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內的,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審查批準,取得《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上訴人沒有進行備案及增值電信業務許可。本案未當庭宣判。
一、 本案涉及到民法基本原則的運用
在司法實踐中,民法基本原則應該成為法官彌補現行法律規范漏洞、空白、衡平個案正義與公平的基準。民法基本原則的效力發揮離不開法官的創造性司法,同時,法官的自由裁量也必須在成文法的框架下進行。民法基本原則成為連接法官自由裁量與成文法框架的橋梁。 民法基本原則的根本性決定了它作為基本行為規范的地位。民法基本原則體現了我國市場經濟的基本要求,在市場經濟下,存在著多種所有制體制和利益有差別的經營者,交換是商品經濟的形式,生產者通過交換獲得自己所需的生活資料和原料,從而維持簡單再生產和擴大再生產。民法基本原則中的平等、公平、等價有償和公序良俗、誠實信用、合同自由等都是市場經濟的基本要求。立法者通過設立基本原則,把自己在民事領域推行的政策和精神貫徹到民法的各個方面和以后的民事立法中去。因此,在一般民法規范未作規定的情況下,法官就可以根據民法基本原則的要求去體現立法者的政策與精神,進行創造性的司法活動。
二 、證據問題
訴訟的一個重要任務是發現案件真實,法官要發現案件的真實必須依賴現存的事實即證據,因此法官應當樹立一種以證據發現案件事實的證據觀。本案中,上訴人律師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關于網上電子交易的意見及相關規章,國務院的意見等都作為證據提交其實是不當的。案件涉及到的相關法規應在律師代理詞中引用法規的名稱、內容。法律規定的七種證據形式里面并沒有“法規類證據”,因此律師不應自己創設證據形式。
三 、本案爭議的焦點問題之一是,淘寶網是否應承擔共同侵權責任
隨著計算機網絡服務的發展,許多新的法律問題接踵而至,給我國現有法律體制提出挑戰。如何針對網絡上的非法行為,合理地界定網絡服務提供者的責任是一個需要迫切解決的問題。對網絡環境下侵犯著作權的行為,仍然應當適用民法通則、著作權法等法律關于法律責任的規定。網絡服務提供者,如果通過網絡參與實施侵犯著作權的行為,或通過網絡教唆、幫助他人實施侵犯著作權行為,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條的規定,屬于共同侵權,應當與直接實施侵權行為的人承擔連帶責任。
我個人認為:淘寶網作為網絡服務商,為買賣雙方提供交易的平臺。網站雖然不收取服務費、廣告費,但淘寶網具有網站訪問量增加或樹立網站服務品牌的獲利。根據權利與義務對等原則,淘寶網應保證交易平臺的安全性,避免網絡上出現侮辱、侵犯著作權、侵犯隱私權等非法行為,應對經營者進行主體資質審查。
另一方面,網絡服務商對其網站信息具有完全控制能力,網絡服務商完全可以通過對這些信息的發表、傳輸情況進行控制,因而也負有對其網站內容的監控義務,一旦發現有侵犯他人權益的行為應及時清除。但網絡上很多技術手段并不具有法律上的判斷能力,即對網絡上的信息是否違法或侵權并無識別能力,因此網絡服務商還難以完全依賴這些技術手段對信息進行監控,必須借助其他有效措施。
四 、網絡信息服務提供者須加強行業自律
法律總是來源于社會的實踐,只是依靠法律來保證網絡社會規則和秩序的建立,依靠法律來規范網絡從業者的行為,網絡產業的發展將受到嚴重阻礙。因此在法律并不完善的情況下,通過行業自律來規范網絡從業者的行為顯得非常重要,從而促進我國網絡產業的快速健康發展。
五 、對律師能力的思考
本案上訴人律師長篇大論,說到最后可能使法官注意力不集中,甚至感到厭煩。在庭審中律師既要把自己的觀點表達清楚,又要言簡意賅,有確切的論據來支持自己的論點,避免長篇大論,不分重點,避免面面俱到,要切中要害,反駁才能有力,才能抓住問題的關鍵所在。可見律師如何掌握庭審技巧也是很關鍵的,這一點我們年輕律師還很欠缺,有待實踐中不斷提高。
最近幾年,知識產權案件有逐步上升的趨勢。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公民或企業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法律意識越來越強,但尊重他人知識產權的意識比較弱,多數被告不經權利人同意,不向權利人支付報酬,隨意使用權利人的商標或音樂、美術、攝影作品導致侵權。同時也要求律師的專業化分工越來越細。因為律師擅長某一類型案件的研究及相關法律的思考,會對我們代理這類案件有極大的幫助。尤其是專業化程度要求比較高的案件更要求律師的專業知識水平高超,對該類案件能夠達到爐火純青的境界。所以年輕律師在執業五年左右后,應考慮自己專攻的發展方向,以適應現代經濟迅猛發展的需要。
被上訴人律師有個庭審遲到的問題,這個問題是不應該發生的,也是應盡量避免發生的,因為遲到不僅是對法院庭審的不重視,更是對對方當事人的不尊重,耽誤了大家寶貴的時間,律師必須充分估計路途上的時間及堵車時間,不應該遲到。
綜上,為了規范網絡產業的發展,滿足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建設的需要,我國在近幾年內制定了許多相關的法律法規,先后頒布了規范網絡信息服務行為的法規,如《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和《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對于網絡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保證其所提供的信息內容的合法,不得含有反對憲法基本原則等內容的信息,發現這些信息的應當刪除。但對于網絡服務商的從業行為,我國現在主要通過行政性規章和政策性文件對其進行規范,立法層次不高。在網絡環境下,如何通過法律和行業自律規范網絡服務提供商的行為,對網絡服務商的侵權行為進行有效制裁,是亟待解決的問題。
今天被組織參見一場庭審觀摩,上午9:00,北京市朝陽法院法庭內,原告張某的代理人、第一被告王某代理人、第二被告趙某分別坐在各自對應的位置, 在書記員分別核對雙方信息后,審判員宣布開庭,案件進入審理程序。經過法庭調查、法庭辯論等程序后,審判員宣布退庭等候判決?;仡櫷徴麄€過程,針對其中出現的情形,我有以下幾點感受:
1、 律師從踏進法庭的第一步就要進入狀態;
本案雙方在進入法庭時發現上百人的旁聽隊伍后立即向法院提出了異議。雖然作為代理律師應該對《民事訴訟法》關于公開審理原則很是了解,應該清楚公開審理與不公開審理的成就條件,當一入法庭突見上百的旁聽者時首先也要想到本案是否設計隱私等不公開審理的條件,從當事人的心理角度考慮并采取應變。作為代理人,開庭時就要有如入戰場的嚴謹和小心,就要進入執業狀態。
2、 開庭前功課要做足,做到位,學會換位思考;
作為代理人一定要在談案、接案時與客戶做深入的溝通。也許會有客戶沒有如實告知,但是作為代理人,一定要把案件涉及的問題想到,一定要在做訴訟方案的時候換位站在對方的角度設想到足夠多的阻礙和突發情節。本案中,原告代理人在回到法官提問“原告說被告私自變更房本署名,那原告是否向被告詢問房屋買賣進程?”這個問題時就出現了無法回答的尷尬。我覺得該問題的回答是可以證明原告知道或應該知道被侵權的時間點;也就是訴訟時效的起算點;也是關系到能確定被告提出的訴訟時效是否已過的有利反駁證據。我認為原告代理人就喪失了爭取的機會。被告方也出現了如是問題,像對支持購房時戶主是己方、且是與第二被告一起辦理購房的細節事實沒有說明,自然也無法證明戶主名填己方是得到第二被告甚至原告認可或者默認的法律行為,從而支持己方為房屋所有人的主張。這些情形出現多了,肯定會影響案件的審判效果。
3、 做律師,心思要細膩,思維要敏捷,要有全局意識等;
同樣是上述2提到的庭審情形,如果代理人心思夠細膩,思維夠敏捷,完全可以在對方回答問題的時候抓住具有證明力的言辭來佐證自己的主張。而面對法官的提問,對方的回答,要隨時結合己方的主張證據,全局把握對方的說法什么時候可以利用,怎么利用更合適,是成為一名優秀執業律師的必修課。
4、 斟酌法官的提問,堅持執業操守;
法官的提問不是毫無目的的,其必定要用答案來支持或者佐證一定事實行為,對法官提問的回答,既要爭取回到對己方有利的事實和理由,也要保有誠信和執業操守。對于雖然說了對己方有利,但是實際中確實沒有與客戶溝通到位的問題,還是要像本案中的代理人那樣,做到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也許,把未知的說成是已知的,對案件非常有利,但是作為法律職業人所應擁有的誠信和執業操守就會被侵蝕,長而久之,其后果將不可估量。
庭審現場觀后感 篇2
近年來,隨著法律制度不斷完善,網絡庭審逐漸成為司法實踐的重要手段之一。在過去,參與庭審需要親自到場,而現在通過網絡直播技術,人們可以在電腦或手機上觀看庭審,這對于普通民眾來說是個非常好的法律教育機會。下面是我對網絡庭審的一些心得和體會。
首先,觀看網絡庭審可以學習法律知識。通過庭審,我們可以了解到司法程序及各環節的規定和操作,還可以學習到法律術語,加深自己的法律素養。例如,在一次庭審中,我聽到法官詢問被告人的意見時,被告人爆發了情緒,在庭上大喊大叫,一度引起混亂。但是法官冷靜地讓被告人平靜下來,并向他解釋法律上的一些問題,讓我深刻地感受到了法官的專業素養和耐心。
其次,觀看網絡庭審可以加深對案件的理解和判斷。對于一個案件,不同人會有不同的思想和認知,有些人可能會因為個人喜惡而對案件偏頗,但通過觀看庭審,可以讓我們了解到案件的細節和法律依據,使我們能夠更全面客觀地認識案件。例如,有一次庭審是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原告因借給被告一筆錢而提起了訴訟。通過庭審的觀察,我了解到了這筆借款的細節以及當時的緊迫情況,因此能夠更加客觀地對該案做出評判。
最后,觀看網絡庭審也可以鍛煉自己的思考和理性判斷能力。在庭審中,法官對案件進行了公正的評判,但在實際生活中,當我們遇到問題時,往往會因為情緒和個人偏見而做出錯誤的決策。因此,通過觀看庭審,可以培養我們理性思維和決策的.能力,使我們能夠更加果斷和明智地應對生活中的各種問題。
總之,通過觀看網絡庭審,我們可以學習法律知識,加深對案件的理解和判斷,鍛煉自己的理性思維能力。同時,鼓勵更多人觀看網絡庭審,可以促進人們的法律意識,從而增強社會法治建設的力量。
庭審現場觀后感 篇3
最近,我在網上觀看了一場庭審,深深地感受到了法治社會的莊嚴和公正。下面,我來分享一下我的心得體會。
首先,通過網絡庭審,我發現庭審過程非常規范化、程序化。在庭審開始前,法官首先向在場各方宣布案由和當事人身份,接著進行證人、當事人出庭和證據的確認,最后開始爭議和辯論。庭審的全過程嚴格遵循程序和規則,所有當事人的權利得到充分保障。
其次,庭審中的法官表現出高超的專業素養和平和公正的態度。在進行證據調查、聽取各方意見時,法官總是保持冷靜,思考問題,平衡各方利益。即使當事人意見不一致,法官也一律高度認真,沒有絲毫偏離或打壓其它任何當事人的情緒或想法。
再次,庭審過程中的律師也表現出強大的專業素養和智慧。律師們充分發揮自己的專業知識、語言能力和理論基礎,不斷辯論和提出有力證據,為自己的當事人爭取利益和權益,從而獲得勝利。
最后,我在庭審過程中深刻認識到,法律權利是為了讓人民過上更好的生活,保障公民的基本權益,這是法律系統的'目標和意義。所有合法的民事爭端必須通過合法的程序來解決。
總的來說,通過觀看網絡庭審,我對法治社會和法律體系有了更深入的認識和理解,我確信,只有加強法律體系建設,才能夠更好地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定團結。
庭審現場觀后感 篇4
今天我在網上觀看了法院審判,這讓我受益匪淺,我主要有以上幾點感受。
第一個案件為熊被故意傷害案。本案于上午九點開庭,審判長開庭后對被告人進行詢問查明,并問其是否申請回避,接著宣讀了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及義務,接著開始法庭調查,實現由公訴人宣讀起訴書,通過起訴書我們了解了被告人熊xx故意傷害,造成被害人王xx左側眼骨骨折,輕傷。然后由被害人宣讀起訴書。由于本案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犯罪嫌疑人也已經認罪,法庭決定簡化審理,審判長對被告人進行訊問,被告人說明自己系自首,并表示對該案民事部分積極賠償,爭取寬大處理。緊接著又公訴人舉證,公訴人列舉了公安機關出具的被害人陳述、被告人口供、證人證言(三個),被害人為輕傷的司法鑒定書。被告人對此表示無異議,法庭調查結束。
然后被害人即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和訴訟代理人
賠償請求的證據,其代理律師提供了被害人所花銷的醫療費、交通費、護理費、伙食補助費、誤工費等的相關收據、證明,以及請求獲得殘疾賠償金的鑒定書(經鑒定為傷殘10級),鑒定費用等。
接下來進行法庭辯論。由于被告人認罪態度較好,公訴人建議從輕處罰,因此沒有展開辯論,這讓我們大呼不過癮。不過仔細分析一下,也能明白,對這樣一個證據確鑿的案件,可辯論的空間確實有限。如果被告人選擇推翻自己的口供,會對自己的認罪態度產生不利影響最終可能弄巧成拙,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這種情況的出現可能與我們想象的或在外國的法律影片上觀賞到的控辯雙方唇槍舌戰場面大相徑庭,但據我所知,這卻是我國刑事司法的實情。公訴控告方過度依賴犯罪嫌疑人的口供,而對真正能證明犯罪證據材料收集不足。這樣從積極方面說可以節約辦案資源,但同時制造冤假錯案的可能性也會大增,不利于保護被告人的合法權益,也與罪刑法定元轉背道而馳。福禍相倚,對于此類問題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但愿我是杞人憂天了吧。
在經過了幾輪的民事部分辯論之后,原被告雙方均同意調解,審判長與審判員遂決定庭下調解,審判長宣布休庭,擇日判決。
然后,我又旁聽了關于交通肇事的案件,有兩件酒后駕駛的案件集中審理,使用簡化程序,從案件的審理中可以感受到國家對酒后駕駛的懲罰力度在加大,鑒于社會公眾利益,應對酒駕“零容忍”。
通過本次法庭旁聽,我更加熟悉了庭審程序,要更加講法律,依法維權。因此在學好書本上的知識的同時,也要多參加社會實踐運用法律知識維權。
在整個庭審過程中有一些人的作風于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以及通過一些現象讓我思緒紛飛,這是為什么呢?
一、律師在辯護中的那種氣質,似乎在氣勢上就勝人一籌,這讓我佩服;
二、律師始終圍繞著怎樣讓最終的審判更加有利于自己的.當事人而盡力作出不懈的辯護,那種唇槍舌戰和針尖對麥芒的有的放矢的戰斗著實讓我佩服他們;三、我們的社會一直在呼吁倡導誠實信用、公平競爭,可是,社會現實永遠是殘酷無情的尤其面對金錢利益的時候,甚至親兄弟都有可能翻臉不認人最終對簿公堂;四、社會中人都是良莠
總之,通過這次旁聽以及對那些庭審相關人員尤其是審判長及個別律師的優秀表現,我只信奉一句話——只要在路上,就有希望!
希望我們國家出現更多優秀的法律人才,更好地為國家服務,為人民維權,使我國法制更上一層樓,社會更和諧。
庭審現場觀后感 篇5
第一段:介紹民事庭審的背景和重要性。
民事庭審是法律訴訟的重要環節,是解決民事糾紛的途徑之一。在庭審現場,當事人或代理人通過法庭的公正和平等的審判,尋求公正的判決。庭審現場是法官、律師、當事人和其他相關人員互動交流的平臺,也是保障法律公正和社會穩定的重要環節。身臨其境地觀察和體會民事庭審的現場,對于我們了解法律運作的原則、建立正確的法治觀念以及鍛煉自己的思維和表達能力都具有重要意義。
第二段:具體描述一次民事庭審經歷。
我曾親身參與了一次民事庭審。那是一起關于合同糾紛的`案件,原告和被告都有自己的律師。庭審開始前,我注意到法官在主持庭前會議時,耐心傾聽雙方律師的意見,并解釋了庭審程序和注意事項。隨后,庭審正式開始。法官首先詢問了當事人雙方的基本情況和訴訟請求,并要求律師分別陳述自己的觀點和證據。律師們在陳述中詳細解釋了案件的經過和合同條款的解釋。庭審過程中,律師們就證據的真實性、合同的履行情況等問題進行了激烈的辯論和質證。法官在審理過程中及時提醒雙方律師不要偏離案件實質,并在必要時要求出示相關證據。整個庭審過程持續了數小時,最終法官宣布將擇期作出判決。
第三段:分析民事庭審的優點和亮點。
這次庭審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首先,庭審過程具有公正性和公開性。法官秉持客觀公正的原則,聽取雙方的意見并進行合理的把握,確保了庭審的公正性。其次,庭審過程中有充分的互動和辯論,律師們通過提問、質證等方式展示自己的論點和證據,這種互動不僅提升了律師的專業能力,也加深了法官對案件的理解。此外,庭審過程的公開性也使得社會各界有機會了解案件的真相和法律運作的過程,加強了對法治的信任和參與。最后,庭審的完整性和權威性也值得稱贊。庭審過程遵循法律程序,法官對證據的認定和問題的解釋具有法律的權威性,使庭審的判決具備了威信和可執行性。
第四段:分析民事庭審的不足之處。
雖然我對這次庭審有很多正面的認可,但我也發現了民事庭審的一些不足之處。首先,庭審過程中涉及的專業性問題可能對當事人和觀眾來說較為復雜和晦澀,這對普通人的參與造成了一定的困難。其次,一些非法律專業人士可能很難理解法官的判斷和指導,尤其是在解釋案件相關法律條文時。此外,庭審時間較長,有時可能需要數天或數周才能完成,這給當事人和律師增加了負擔和耗時。這些問題在今后的法庭改革中需要進一步改進和解決。
第五段:總結個人的體會和收獲。
通過參與一次民事庭審,我深刻體會到司法制度的莊重和高度專業性。民事庭審不僅是糾紛解決的重要環節,也是法治社會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參與庭審讓我對法律運作的規則和原則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同時也對律師、法官的職責和才能有了更為真實的認識。在未來的工作和生活中,我將繼續關注法律問題,樹立正確的法治觀念,以法律的公正為準繩,更好地維護自己的權益和參與社會公正的建設。
庭審現場觀后感 篇6
在5月23日這一天,我參加了學校組織的去法院旁聽的活動,聽完之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靜。我不能平靜下來的原因有兩個,一是被告原告的年齡太?。灰皇撬麄兪艿降慕逃?,文化水平低。
這是一個刑事訴訟,原告、被告的年齡都在20歲以下,被告好像是13歲,還算是成年人(好小),而引起這次訴訟的原因僅僅因為一個女孩子。被告他們在一家酒吧里,看到他喜歡的那個女孩子和原告在一起,就想著教訓他(原告)一下,唉,真不明白他們那么小,就有那么多的喜歡與不喜歡,他們是真懂呢,還是根本不懂。一個被告唆使另一個被告去打架,于是,那個被告就拿刀去捅了原告一刀,左下方,腎那個部位,因此,原告少了一個腎,沒有了。天啊,這造成的可是蓄意傷害罪,他們懂不懂法律,知不知道害怕啊!我真的不能理解,他們還那么小,那么小就犯罪了。
一直聽下去,才知道,兩個被告一個沒讀過書,一個只是讀了小學,可以說他們幾乎沒受到過教育,怎么會有法律意識呢?他們做的一切,就是逞一時之快,沖動地傷害了他人,沒考慮過后果,可恨又可憐的兩個人。原告提出的這個訴訟,是索賠的,一聽,這醫藥費就差不多10萬了,還有其他呢,原告沒有了一個腎,怎么賠呢,失去的工作,怎么賠。以后呢?怎么辦?看被告的樣子,他們的家境可能也不是很好,他們怎么賠?打工仔一個,要打多久才有那么多錢賠,天啊,自己闖出的禍只能自己承擔了。我們那天聽,還沒有具體的結果,要是他們賠不了,是不是要坐牢?坐多久?
一個人,是應該有法律意識的,不要你記得,只要你知道,不要知法犯法就行了,要在法律的范圍內做事,自覺守法。那兩個被告,沒有受到良好的教育,法律意識可說全無,他們做事只能是怎么想就怎么做,不計后果不理法律。
近年來,青少年違法犯罪的頻率越來越高,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這些人不懂法或者法制觀念淡薄。自覺遵守憲法和法律,維護社會的穩定,是每個公民的基本義務,也是作為一名合格的高校學生的起碼條件。這個學期我們開了“法律基礎”這門課程,通過學習,可以分清什么是合法行為,什么是違法行為,什么是法律允許的,什么是法律禁止的,能夠提高法律意識,以法律己。同時,通過學習,懂得如何依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自身權益首都非法侵害時,就不會手足無措,就可以依法請求有關國家機關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庭審現場觀后感 篇7
最近在學校參加了一次庭審觀摩活動,這是我第一次觀看庭審,給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在庭審當中,我學到了很多東西,同時也認識到了很多問題。
第一次了解法庭的氛圍
在法庭里,氣氛十分嚴肅,對于整個庭審過程,無論是原告方還是被告方,都非常緊張,而且非常注意自己所說的每一個字和每一個動作。裁判和律師們在案子上十分專業,他們可以正確的引導和處理案子,使得這個案子得以公正地審理和判決。
法律素養很重要
在給小偷辦案的時候,原告方因沒有提前預約時間而導致案件失效,這給我留下了很大的印象。無論在哪個領域,你都需要具備很強的'法律素養,你需要知道自己的權利和義務,明了自己在法律上面的地位。如果你對法律了解不透徹,那么你無論如何都會吃虧。法律素養不僅僅是律師的必需品,也是對于每個公民都必備的素養。
深刻意義
作為一個平凡的學生,也許我并沒有像那些律師們一樣去人間了解過案件的細節,但是我在觀看庭審中,學到了很多的東西。庭審給我提供了一個全新的角色視角,我深刻的認識到了它對于個人和社會的現實意義。
總之,這次庭審觀摩活動給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我獲得了很多有益的知識。我想,正因為我們每一個公民都有責任去維護法治,才會有一個公平公正的社會環境。我會更加努力地學習法律知識,提高自己的法律素養,為維護社會的公平公正盡我所能。
庭審現場觀后感 篇8
這次活動,我們生動、全面地演練了曾爭才搶劫、故意傷害一案,經公訴機關審查后將被告人起訴于某某市某某區人民法院,法院受理該案件后,依法組成合議庭,采用刑事訴訟第一審程序進行公開審理,程序合法,給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貞洰斕斓耐忂^程,其實存在不少的缺陷與錯誤,例如公訴方的人數過多、公訴詞基本上是起訴書的重復,判決結果理由不充分等程序上的問題,這些問題是由于我們基礎知識不牢固、缺乏實踐經驗和粗心大意所造成的,但是縱觀當天的整個庭審過程,還是比較流暢、完美的,同學們的表現也有不少可圈可點的地方,例如審判人員沉著穩重,控辯方準備充分,對對方提出的意見積極答辯,主持人與在場觀眾有實質上的互動等,值得今后在再次開展模擬法庭活動中保留、借鑒。
下面我將結合模擬法庭的審判經過和案情對此次的模擬審判活動談談我的心得與體會。
一、確保程序公正,程序公正是實體公正的保證,二者相輔相成,缺一不可。
此次模擬法庭活動的重中之重就在于案件的整個審判過程,而整個審判過程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去進行。在我國的司法實踐當中,長期存在著“重實體法,輕程序法”的弊病,這都與我們所倡導的公正審判、最大限度地保護當事人的權利和控、辯、審三方權利制衡等方面有很大的出入。所以我們在模擬審判的過程中,嚴格按照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在開庭前,由公訴人宣讀了法庭紀律,在庭審過程中,核對被告人的身份、詢問被告人歷史上有無受過法律處分,并口頭公示了合議庭組成人員、公訴人、辯護人名單,告知被害人的訴訟權利,公訴人當庭宣讀了起訴書,之后被害人陳述了案件事實,經控、辯方詢問后,進入法庭舉證質證環節,首先由公訴方舉證,辯護方以及被告人進行了質證,隨后由辯護方舉證,公訴方及被害人進行了質證,雙方所舉的證據都一一提交給法庭。法庭調查結束以后,進入法庭辯論環節,公訴方宣讀了較為詳細的公訴詞,辯護方針對公訴詞進行答辯后也宣讀了代表自己看法的辯護詞,由公訴方進行答辯。整個審判過程最精彩的部分也就是控辯雙方進行自由辯論的過程,本次模擬審判的控辯雙方將這一環節用自己的實際行動與扎實的專業功底詮釋得很完美。自由辯論結束后被告人做了最后陳述后,合議庭休庭對此案進行了評議。經過合議庭評議之后最終對被告人做出了公正的判決。
在本次模擬法庭審判過程中,我有幸擔任該案的合議庭成員之一——審判長,在指導老師與同學們的'共同努力下順利完成了庭審任務。雖然我做到了審判長該有的沉著冷靜、嚴肅穩重,但是在整個過程中還是出現了兩次微小卻極為嚴重的錯誤:在告知被告人其所享有的訴訟權利之后,由于我的疏忽大意,沒有詢問被告人是否申請回避?;乇苤贫冉⒌囊饬x在于確保刑事案件得到客觀公正的處理,確保當事人在刑事訴訟中受到公正的對待和確保法律制度和法律實施過程得到當事人和社會公正的普遍意義。如果這樣的情況發生在司法實踐中則是公然剝奪了被告人應有的訴訟權利,破壞了司法公正,被告人也可以就此提起上訴,保護自己的訴訟權利。在合議庭評議后宣布判決結果時,我們合議庭沒有起立宣讀判決結果,這樣的做法可以說是忽視了國家法律的權威性和嚴肅性,有損審判工作人員的形象??傊谡麄€活動、學習的過程中,我更進一步解了程序對于實體的重要性,真正學到了審判機關庭審時所必須的程序、步驟,這為我今后從事法律事務工作,積累了寶貴的實踐經驗。
二、務必夯實個人的法學知識功底,為未來成就事業奠定堅實的基礎。
此次模擬法庭案件屬于刑事類案件,對于該案件被告人的犯罪行為的定性上,審判方與控辯雙方不是能夠輕易地捏拿準確,在庭審過程中控辯雙方爭議的焦點是被告人的傷害行為是否有從輕和減輕處罰的情節存在,以及被告人的行為是否為搶劫,是否應當就此行為承擔刑事責任?為了更好地探討這個問題,首先簡要介紹一下案情:該案模擬案件案發于XX年1月5日晚上10點左右,被害人萬某與其朋友張某等人在萬某家酒后,幾個人騎摩托車送其中一個朋友毛某回家。在路上,萬某等人遇到一名女子,遂上前與之搭話(有調戲的情節),該女子的男朋友曾某乙見此便與萬某等人發生口角,萬某等人人多勢眾,將曾某乙按倒在地進行毆打,情急之時曾某乙的哥哥即被告人曾某甲及其朋友與萬某等人發生斗毆,在斗毆的過程中,萬某被曾某甲用磚頭砸破頭部構成重傷。曾某甲趁萬某昏迷的情況下,拿走萬某的手機。隨后,曾某甲被公安人員抓獲,在被送往公安機關的途中,曾某甲將該手機藏匿于警車內,后被公安人員發現。法院最后判處了被告人犯故意傷害罪與搶劫罪,與其之前犯的盜竊罪進行數罪并罰,并處以罰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之規定,要認定被告人的行為有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情節,通常有以下幾種情況:對于防衛過當的、緊急避險過當的、脅從犯、犯罪后又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對于從犯;終止反造成損害的;已滿14周歲但未滿18周歲的人犯罪等情況,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分析該案被告人犯罪行為的性質,可以得知,其犯罪行為和犯罪主體并沒有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法定情節,只存在有酌定量刑情節。對于是否認定被告人的行為是否構成搶劫罪這一焦點問題,我認為其行為不構成搶劫。搶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當場強行劫取公私財物的行為。被告人曾某甲使用暴力致使被害人萬某頭部重傷、昏迷,在被漢人失去反抗能力的情況下,奪取了被害人的私有財產,表面上看其行為符合搶劫罪,但是被告人的暴力行為并不是為奪取財物而實施,只是被告人利用了暴力造成的后果而臨時起意獲取他人財物,在這種情況下是不能判處其行為構成搶劫罪,應當以相應的其它罪論處。在本次審判中遺憾的是我們利用的是既有的模擬法庭劇本展開活動,為了配合其他參與同學的工作,我不能將判決結果稍作更改,但是我們務必在今后的司法實踐中注重被告人的犯罪情節是否構成某罪,而不能妄加論斷,以免造成冤假錯案,只有嚴格按照法定的量刑原則與犯罪構成要件及犯罪行為的具體情況去實踐,才能勝任司法實踐工作者之一神圣的職業。
通過這次活動,同學們都有很大的收獲,也受到了很大的啟發,更重要的是在整個審判活動的過程中,同學們對之前學習過的各種法學知識加以靈活運用,并且鞏固了之前學習過的法學理論知識,最重要的是通過此持模擬法庭活動,明確了法律公平公正的精神,更堅定了我們要運用法律手段伸張正義的信念。
庭審現場觀后感 篇9
根據學校的安排和部署,我們沙縣電大06春法律班全體同學在指導老師的組織下,于20xx年xx月xx日在沙縣人民法院分組進行模擬法庭實踐活動。在模擬法庭中,我代表案例1劉三被打傷案中的原告代理人。通過該次模擬法庭實踐活動,我對于教材中民事訴訟法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方面的內容有了更為深刻的理解,學到了許多在書本上所學不到的知識,使我受益匪淺,從中我深有體會:
一、學習法律一定要理論聯系實踐。
學習法律如果只學了課本上的法律理論知識,而沒有理論結合實踐的活動,那么法律理論知識就顯得空洞,枯燥無味。假若沒有一點的實踐知識,在我們畢業后,如果有一天遇到法律問題,可能仍然會束手無策,不知從何下手,這樣,僅有的一點法律理論知識也派不上用場。理論必須付諸實踐,如果只講理論,不要實踐,那么,理論便成了一句空話,毫無意義;實踐必須有理論作為指導,拋開理論,盲目實踐,實踐將迷失方向,成為一只無頭蒼蠅。因此,理論必須聯系實踐,實踐離不開理論。模擬法庭實踐活動,將書本生硬的案例活生生地展現在同學們眼前,不僅豐富了同學們法律專業知識,而且還鍛煉了同學們實踐操作能力,有其不可替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法治社會必須貫徹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
我國已進入法治社會,依法治國全面展開。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是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基本原則。通過這次模擬法庭實踐活動,我深深地體會到這一原則的重要性。人民法院在審理民事案件時,必須查明案件的真實情況,以當事人之間真實的法律關系,作為解決糾紛的根據。這種情況必須是全面的,既有原告一方提供的,又有被告一方提供的,還有人民法院自己調查的,然后全面分析,綜合判斷,務求查明真象,弄清當事人之間真實的法律關系,還事物以本來的面目。我們可以依照法律規定,適用已知的證明材料,去查明未知的案件事實,而不容偏聽偏信,主觀臆斷,憑推測想象辦事。在適用法律方面,人民法院在查明事實,明確當事人之間的是非曲直,確定權利義務關系,保護受損害的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制裁侵犯國家集體和他人權益的民事違法行為。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是人民法院正確審理案件的要求,是一個事物的兩個方面,是辯證的統一;沒有做到以事實為依據,就無法做到以法律為準繩。因此,要把二者有機結合起來,明確地查明案情,準確地適用法律,正確地解決糾紛。
以上所說的法律,主要是實體法。人民法院在審理民事案件,也必須依照程序法的相關規定辦理。民事訴訟大體上可分七個階段,即起訴和受理審理前的準備,開庭審理裁判(或者達成調解協議)上訴再審執行。這些階段的順序一般不能顛倒,也不能超越,各個階段有各自不同的任務,只有完成了前的階段的任務,才能進入后一階段。前一階段是后一階段的前提和基礎,后一階段是前一階段的繼續和發展。各個階段人民法院及訴訟參與人權利義務法律亦有相應的規定,因此,人民法院及訴訟參與人均應嚴格按照法律規定辦事,否則就是違法。
三、加強法制觀念,促進依法治國。
當前是依法治國的'時代,我們在行政執法過程中仍然存在著重執行,輕程序的做法,所在要注重進行社會主義法制宣傳,教育公民尊紀守法,尊重社會公德,還可以利用典型案例,結合形勢,因地因時制宜,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教育,提高群眾法律意識,加強道德觀念,預防糾紛,防止糾紛激化與轉化,減少訴訟,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發揮治本作用。沒有在電大學習法律知識之前,我對法律的認識還比較粗淺,有很多基本的法律知識還一知半解,通過在電大的學習,特別是在“模擬法庭”以后,我深刻言聽計從認識到法律就在我們自己身邊,法律連著我和你,學法知法守法是多么重要,今天這個案件可以清楚的告訴我們,做任何事情都要講究法律,要善于運用法律賦予我們的權利,依法辦事。必須不斷加強觀念,提高法律意識,學會運用所學的法律知識來處理身邊的是是非非。
四、法海無涯,學無止境。
法律專業的知識面非常廣,涉及到生活中方方面面,從這次模擬法庭實踐活動,本人深深感到自己所掌握的法律知識猶如冰山一角,學的不透,理解不夠。要想在法律專業有所建樹,必須付出巨大的代價,不僅要有扎實的法律理論基礎,理解掌握法律法規,在實踐中還要能靈活應用。如在我參加的模擬法庭案例中,涉及到的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問題。另外,還涉及到《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相關知識。在程序上,人民法院當事人委托人享有哪些權利,承擔哪些義務,開庭審理階段,訴訟主體依哪些順序發言,其內容又是怎么,無一不是由法律所規定的。而且,法律法規是隨時著社會的發展不斷健全和完善的,所以國家經常都會頒布新的法律法規。如今,學法守法用法已慰然成風,有利于法制社會的建設。
總之,通過參加“模擬法庭”社會實踐,使我學到了很多書本上學不到的知識,希望以后能夠多參加類似的實踐活動。
庭審現場觀后感 篇10
最近,網絡庭審成為了熱門話題,吸引了廣大網民的關注。在我的觀看中,我體驗到了一些觀點和感受,現在就與大家分享一下我的心得體會。
首先,網絡庭審作為一種全新的審判模式,并不是一開始就得到大家的認可。實際上,有些人甚至對此持懷疑態度。但是,隨著社會的進步和技術的發展,網絡庭審將逐漸成為一種常見的審判形式。在我看來,網絡庭審實際上有一些優點。
其一,網絡庭審可以極大地提高庭審的公正性。在傳統的審判模式下,往往由于一些物理限制(例如場地大?。?,庭審的公正性難以完全保障。但是,在網絡庭審中,人們可以遠程參與庭審,并且能夠更加全面地了解整個庭審的過程,從而有助于更加客觀地評判案件的“是非曲直”。
其二,網絡庭審也可以降低庭審的成本。傳統的庭審可能需要耗費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資源,包括找場地、承擔租金、安全保障措施等等。而網絡庭審則可以省去這些費用,使得庭審成本大為降低。
其三,網絡庭審也能夠為那些需要訴訟卻無法到場者提供幫助。例如身體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等,他們可能會面臨到場的困難。而在網絡庭審中,他們就可以在家中更加安心地進行訴訟。
然而,網絡庭審也有一些局限。對于有些案件,網絡庭審的效率和效果可能不是很好。例如,一些細節問題可能需要更加細致地審理,但是視頻遠程審判很難提供更加深入的'細節。
此外,網絡庭審也不存在萬無一失的情況。例如在服務器故障時,庭審可能會在不知覺的情況下中斷。盡管這種情況很少出現,但是如果發生,也可能會導致一些不完整的庭審記錄,從而影響庭審的效果和判決的公正性。
總的來說,網絡庭審不僅為我們提供了更加高效便捷的訴訟服務,也展示了科技發展給司法審判帶來的變革。然而,我們仍需持續探索新的技術路徑,堅持創新態度,把網絡庭審不斷推向前進,為社會打造更加公正、高效、便捷的法律體系。
庭審現場觀后感 篇11
20xx年4月17日,帶著第一次觀摩庭審的興奮之情,我來到了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希望能通過對庭審的流程的觀摩,學習到一些在書本上沒有的知識,同時也希望能進一步增加自己對所學專業的了解。
在我觀摩的3場刑事審判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無疑是“劉凱信用卡詐騙案”,這個案件大致是這樣的,被告人劉凱在20xx年惡意透支信用卡拖欠銀行2萬余元,并且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經發卡銀行催收2年仍不歸還,公訴人以刑法第196條第四款之規定將被告定罪,被告對于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且經公訴人,辯護人,被告三方同意后法院決定走簡易程序處理此案件,而公訴人鑒于被告被逮捕后認錯態度較好且積極配合,并且其親屬朋友已在開庭前在法院的名下為其交付欠款,認為可從輕處理。在法庭辯論環節中,辯護人聲稱被告人是因文化水平低且缺乏法律意識,無法辨別銀行的催收電話而導致的欠款,再者被告患有嚴重的皮膚疾病,希望法庭能減輕罪行,反應迅速的公訴人則駁回了辯護人因被告文化水平低無法辨別而希望減刑的判罰,她認為被告人在明知自己透支使用信用卡2年后,作為一個正常的成年人理應知道自己應積極的去償還欠債而不是主觀上的惡意占有,逃避。最終,法庭的審判長結合雙方意見,講審判結果以書面的形式呈送。 在去旁觀庭審前自己也在網上了解了一下庭審程序,主要包括開庭前準備階段、開庭階段、法庭調查階段、法庭辯論階段、被告人陳述階段、評議宣告判決階段。這些程序是最基礎的,以前我總認為按照這些法定的程序一步步往下進行就好了,但是真正的旁聽過后才深刻感受到,庭審并非想象中那么簡單,并且自己的知識如此匱乏,有些術語完全不懂,比如簡易程序,回避原則,不可歸責等等。此外,這次的旁聽的一些細節也使我看到了我國法律以及法庭工作人員對程序公正的重視,對原告和被告權利的重視,以及我國對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視和期望。在開庭審理階段,審判長也詢問各方當事人對出庭人員有無異議,是否申請回避,告知被告人各項權利;在經得大家同意走簡易程序時,審判長也耐心的為大家解釋簡易程序的法律效應,并在此確定大家的選擇;在宣告判決時也提醒公訴,被告雙方在什么樣的期限內若不服判決可在此上述。這些方方面面的細節都使我們感受到了國家以及工作人員對維護公民權利、維護法律尊嚴、構建和諧社會所做的切實工作。
在這場庭審中,有一個有意思的小插曲,就是被告人也許是為了在審判長面前更“形象生動”的展現自己患有嚴重的皮膚疾病,他的雙手一直交錯在胸前搓弄,然而,嚴厲風行的審判長厲聲呵斥被告人,說“你面對的是一個法院,希望你能尊重法律,把你的雙手放下,不在再玩弄雙手了!”,這雖然只是一場庭審中一個小小的細節,但這卻讓我為之一振,雞皮疙瘩都起來了,法律之所以神圣,不僅僅是由于法院門口武警森嚴的戒備和法警們嚴格的檢查,更重要的應該是在庭審中的每一個人都講法律二字放在心中最崇高的地位,從心底里真真正正的去敬畏法律,才能在生活中實實在在的遵守法律!
總之,在這次庭審過程中我受益匪淺,這些不是在書本上,老師的口述中可以學得到的。旁聽這場訴訟我親身目睹了庭審的基本上全部的程序,使我對刑事訴訟法的知識粗略的了解了一遍。最精彩的應該是在當事人雙方舉證質證階段,還有法庭辯論階段。想起了一段話:“其實做為一個公訴人,并不和香港電視劇出庭那樣,跌宕起伏,字字珠璣。法庭是辨,是事實之辯,更是法律之辯,證據之辯。”也許律師會有帶著感情色彩與事實不太關聯的言辭,但是作為一個公訴人,淡定、堅定,是出庭最基本的風范。心中的正義,便是我們國家公訴人所自信憑借的最好利劍。
- 需要更多的庭審現場觀后感網內容,請訪問至:庭審現場觀后感